駕乘人員補充意外傷害保險是以被保險人作為乘客在乘坐客運大眾交通工具期間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殘疾、醫(yī)療費用支出等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保險。它不僅是車險中座位責任險的必要補充,而且是有車一族出行的安全保障。
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保額分配原則:
1、因駕駛員的意外身故,殘疾燒燙傷意外醫(yī)療保險全部歸屬于駕駛員。
2、乘客的意外身故、殘疾、燒傷意外醫(yī)療等保險金全部歸屬于乘客,保額以出險時乘坐車輛的人數(shù)為準,平均分攤給每一位乘客。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燒傷或支出醫(yī)療費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2、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3、被保險人妊娠、流產(chǎn)、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4、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它內(nèi)、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5、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6、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7、被保險人健康護理等非治療性行為;
8、被保險人在家自設病床治療等;
9、被保險人洗牙、潔齒、驗光、裝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聽器等;
10、被保險人投保前已有殘疾的治療和康復;
11、未經(jīng)保險人同意的轉院治療;
12、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