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幣銀行若是不給兌換的話,用戶可以向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投訴,但若是用戶的人民幣已經(jīng)到達了無法再更換新的的情況時,那么銀行也是可以拒絕兌換的。關于殘幣的兌換中國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對此進行規(guī)定。因此,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才能進行人民幣殘幣兌換。
殘損人民幣兌換原則
1、殘缺、污損人民幣進行兌換,分成了全額和半額兌換兩種情況,如果殘損的人民幣還能識別面額、票面還剩四分之三以上的,該紙幣的圖案文字能夠按原樣連接的,那么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向用戶按照紙幣的市場面額進行全額兌換。若是能夠識別出面額,但票面僅剩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的,圖案文字能夠原樣連接的,銀行機構需要根據(jù)該紙幣的市場面額進行半額兌換;
2、紙幣是十字形,但缺少四分之一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該紙幣的原市場面額的半價進行兌換;
3、殘損幣兌換的金額不超過一分錢的,銀行可以拒絕兌換;五分錢按照一半價格進行兌換的話,銀行兌付2分錢;
4、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辦理殘損人民幣業(yè)務時,應當向用戶說明兌換的結果,對于不能兌換的紙幣,應當詳細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