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說法是以前的股票都是紙質(zhì)的,買入100股剛好可以一手拿完,因此慢慢的就將股票的成交單位定為“一手”;
2、還有一種說法是,由于從前沒有發(fā)達的網(wǎng)絡(luò),早期的股票交易形式多為委托交易,投資者需要電話或者親自到股票交易大廳進行交易,如此一來,交易大廳人群熙攘,十分嘈雜,股票交易員無法聽清人們的說話內(nèi)容,只能使用專用的手語動作進行股票交易,因此,股市上便把手作為股票的交易單位,沿用至今。
股票交易以手為最低交易單位的市場原因
在證券交易市場,股票一手為交易的最低限額,一手為100股,將最低交易限額限制在一手的原因,則是因為一次100股,能夠有效減少散戶的交易頻率,由于股市風(fēng)險大,散戶相對機構(gòu)而言,承擔風(fēng)險能力較小,如此可以一定程度保障散戶利益。將最低交易限制在100股,還能分攤交易成本,通常來說,券商的交易傭金不高于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五元,若同美股一樣支持一股一股的購買,所需支付的手續(xù)費較高,交易成本就被拉高了。
股票一手的最低限額,在每個交易市場都是不一樣的,美股市場最小的交易單位是一股,我國港股的交易規(guī)則里有400股為一手、1000股為一手等等,而在我國的上交所和深交所規(guī)定里,一手等于1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