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賣得出去,不過也需要看具體的投資人,對于競價的金額、數(shù)量是否滿足申報的預(yù)期,是否愿意達(dá)成交易。集合競價過程中一直遵循的是“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假若投資人申報的價格是一樣的,那么就看誰申報的時間早,就是誰成交。并且在競價的過程中,申報買賣手?jǐn)?shù)的大小,也不是競價成交的結(jié)果,也并不意味著莊家申報的手?jǐn)?shù)大就可以先成交。
集合競價時間規(guī)則
1、在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15-9:20,投資者可以買入或賣出,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買賣,在這個時間內(nèi)也允許撤單,這個時間還是比較開放的;
2、在9:20-9:25期間,投資者就只能委托第三方去買賣了,并且不支持撤單;
3、在9:25-9:30期間,投資者決定是否接受買入或賣出的委托單,也能進(jìn)行撤單,這個時候是非開放式的集合競價時間;
4、這14:57-15:00期間,投資者可以買賣單子,但是不允許撤單,因?yàn)槭鞘毡P集合競價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