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金救助指的是道路救援基金,也就是專門用來支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等而設立的基金。道路救助基金的全稱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該基金在2009年試行,是在國家財政部、農(nóng)業(yè)部等多個部門共同努力下推行的,道路救助基金一般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管理,實際上是對已有的機動車保險制度的補充。
道路救助基金來源
1、全國各地的被保險人在購買了交強險之后,保險公司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的資金給道路救助基金;
2、國家政府會在各個保險公司上交的交強險稅額中抽取一部分,作為道路救助基金;
3、全國各地抽查到未繳納交強險便上路的車輛,罰款的一部分作為道路救助基金;
4、全國各地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身故人員且身份無法確認的,受害者的賠償金納入道路救助基金;
5、對道路交通事故負責人追償?shù)馁Y金,以及道路救助基金所產(chǎn)生的利息,還有社會捐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