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定價轉人行基準是指金融機構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2020年3月1日-8月31日,借款人可與銀行平等協(xié)商,將貸款利率“換錨”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這將擴大LPR應用,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有助于推動和深化利率市場化。
目前接近90%的新發(fā)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央行在公告中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貸款合同。這表明,推動LPR應用的時間表大大提前,利率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加快。
央行此次對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提出特別要求。存量房貸轉換有兩種方式:如以LPR為定價基準,則加點數值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zhí)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其中從轉換時點至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的利率水平等于原來利率水平;如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后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zhí)行利率水平。